为保障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充分运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等手段,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消费者权益。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171家,检查小作坊992家,责令停产4家。
突出风险防控,推动责任落实。将加强食用植物油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列入“三张清单”重点工作,通过视频调度、实地调研、工作通报等方式,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树牢风险防控意识,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风险防控措施。按照“一企一档”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覆盖率达100%。对排查发现的风险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查处。将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强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同时,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严格落实原料供应商审核以及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聚焦专项整治,严查违法添加。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食用植物油监管。严格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严查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企业原料把关、进货查验、违法添加乙基麦芽酚、掺杂掺假、标签标识等。通过综合治理,食用植物油生产者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落实更加规范,全省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
注重统筹协调,促进社会共治。将食用植物油整治融入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和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中,统筹资源,加大整治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治理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在检查中强化食用植物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的宣贯,提高食用植物油生产者食品安全认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消费者举报,营造全民监督、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云南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生产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