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饲料卫生指标是饲料和宠物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体现,一方面反映了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质量管理和品质控制工作是否到位,另一方面在进口过程中,进口饲料的卫生指标也需要符合国内相应的要求,因此严格的卫生指标能够为出口国生产企业生产相关产品提供参考,也为进口代理商选择代理产品提供一定的辅证。饲料合规服务中心通过将GB 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和《宠物饲料卫生规定》相关指标进行比对,带您了解配合饲料和宠物配合饲料的卫生指标差异。
注1: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1号规定,亚硝酸钠仅限用于水分含量≥20%的宠物饲料,最高限量为100mg/kg。
注2:GB 13078-2017中仅规定了T-2毒素的限量要求,而《宠物饲料卫生规定》将T-2毒素与HT-2毒素合并规定限量,因此分别列示,未进行比对。
注3:由于配合饲料不存在罐头的形式,因此未列示该指标在配合饲料中的限量。
小结
作为行业蓝海,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涉足宠物食品,但宠物食品虽然属于饲料类别,但又不同于普通饲料,在卫生指标和检测方法方面存在非常明显的区别,生产企业需要根据产品的不同选择相应的方法进行检测和控制产品质量,同时在申请进口登记证的过程中,也应注意符合相应指标并选择指标对应的检测方法。饲料合规服务中心可以为企业提供宠物食品标法咨询以及进口登记证申报代理服务,欢迎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