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农牧厅以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乡镇网格化管理对标达标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行动为重点,支持4个盟市开展典型示范打造,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工作模式,以点带面推动提升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水平。
一、支持呼和浩特市打造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先行区
呼和浩特市坚持强服务与严监管并举,积极打造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先行区。一是生产主体全面落实制度。全覆盖配备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打印机,开展一对一指导服务,推动全市范围内农产品生产主体100%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二是实现批批带证上市。利用大数据智慧监管服务平台,通过后台监督提醒和日常巡查检查相结合,督促生产主体批批出证,建设9个集中开证服务示范点,为较为集中的生产主体和小散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提供便利,推动实现产品批批带证上市。三是推动后端收取保存。积极与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对接协调,推动机关食堂、校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落实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要求。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市县两级农牧执法部门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专项检查列入执法监管重点。今年以来,已对9家未批批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生产主体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通过宣传推广,推动兴安盟、乌海市建设承诺达标合格证服务站点10个,辐射带动农户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全区1415个校园、机关食堂等落实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要求,形成倒逼机制。
二、支持通辽市打造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标杆区
通辽市依托市级检测中心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示范带动旗县检测能力提升、乡镇速测室建设,优化完善市县乡三级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推动旗县、乡镇质检机构发挥出保障基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作用。一是强化人才支撑。为奈曼旗、库伦旗两个旗县选配专业技术人员7名,以“上岗能用、到岗即用”为原则,对市县乡三级检测人员开展多形式技术培训,乡镇建管站速测人员全部熟练掌握农兽药残留速测技术。二是强化引领帮扶。市级检测中心成立旗县认证工作技术小组,对本年度开展实验室“双认证”及扩项工作的4家旗县检测机构进行结对帮扶和上门指导,着力推动解决质检机构能力提升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今年以来,已推动库伦旗完成“双认证”、开鲁县完成认证和扩项工作;指导科尔沁区完成双认证扩项评审申请。三是强化科学管控。经过对近5年农畜产品例行监测会商结果的细致分析,梳理形成了《通辽市重点品种及易超标易检出药物名录》,为40个乡镇和生产主体配备速测仪,推动完成11528批次禁用药物筛查,635批次常规药物速测。
通过宣传推广,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兴安盟、赤峰市共推动3个旗县检测机构通过“双认证”、4个检测机构完成扩项。全区市、县两级检测机构“双认证”总数达57个,“双认证”率较去年提高7.5%。支持各盟市建设乡镇和基地速测室381个,对稳固和加强全区检测体系起到积极的促动作用。
三、支持鄂尔多斯市打造网格化管理样板区
鄂尔多斯市按照“五清五到位”(即监管范围清、主体底数清、生产状况清、重点企业清、监管责任清;普法宣传到位,技术指导到位,巡查检查到位,信息上报到位,质量管控到位)的工作要求,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网格有效运行。一是摸清主体底数。每年通过相关行业部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获取辖区生产主体信息,组织旗区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进行摸排确认,剔除空壳生产单位。今年,累计摸排确认农畜产品生产主体927家,全部上传至自治区大数据平台进行备案管理,并对主体地理位置打点定位。二是靠前普法宣传。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法律等宣传贯穿到日常巡查、检测抽样、执法监督等全过程,达到“以业务带动宣传,以宣传促进安全”的良性循环。采取送达回证形式向生产主体发放责任告知书、禁限用药物名录、法律知识读本等普法宣传资料1万余份,确保告知宣传到位,并要求生产主体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三是强化技术指导。通过开展技术培训会、建立科技服务队、入户技术指导等方式对生产主体做好用药指导、合格证开具、大数据平台应用、产品上市前速测筛查等技术指导服务。按照“用什么检什么”“检什么标什么”的原则,开展速测筛查3637批次,其中胶体金常规药物速测筛查2638批次。四是加密巡查检查。充分发挥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探头”“前哨”作用,全员配发手持终端开展巡查检查,在日常工作中通过身着马甲、袖标主动亮明身份,方便群众联系和监督。
通过宣传推广,各盟市积极开展监(协)管员亮身份,组织监(协)管员走到田间地头、牲畜棚圈开展工作。今年,有11个盟市为监(协)管员定制马甲、袖标5662件(个)。各盟市指导监(协)管员使用大数据平台对备案管理的全部主体开展巡查检查,有效保障了“最初一公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支持巴彦淖尔市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成效保持示范区
巴彦淖尔市以推进标准化生产为基础,以强化检验检测体系、网格化监管体系为抓手,在守住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创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授权使用工作,全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与品牌打造相结合,不断擦亮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金字招牌”。一是推动标准化生产。以“五个一”模式,即“一块安全县牌匾树立起来,一套管理制度上墙公示,一本技术手册进村入户,一本田间生产记录进基地,一名监管员管起来”,全面提升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水平,打造了五原灯笼红香瓜、杭后向日葵、中旗石哈河红皮小麦、前旗玉米等17个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基地。二是推进检测体系建设。1个市级、8个旗县级检测机构全部通过“双认证”,能独立开展种植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种子、饲料、土壤、重金属等327个参数的检测工作。三是推行称号授权使用。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授权使用规范,由生产主体主动申请、农牧部门择优授权,带动产品分等分级,从而不断提升农产品品牌效应。目前,全市共授权“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识使用企业36家,产品194个。
通过宣传推广,各盟市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授权使用工作,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乌海市已推动23家企业、66个产品使用国家和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授权使用企业达到59家,产品总数达到270个,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知名度提升和农畜产品品牌打造互促共进的良好态势。
内蒙古将依托四个典型示范打造,不断提炼总结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检验检测、网格化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成效保持等工作的经验做法,以“成熟一批、推广一批、应用一批”为原则,持续优化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切实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