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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餐饮单位可否在第三方平台开设多家网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0-09 09:35:11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17    评论:0
导读

餐饮单位可否在第三方平台开设多家网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答复。

  咨询内容:   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实体餐饮单位,可否使用不同店名,在第三方外卖平台(如美团/饿了么等)开设多家网店?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食品监督的管理办法》(粤市监规字〔2022〕2号)第十五条 第一款“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如实记录经营者主体身份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地址(住址)、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物流服务提供者、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消费投诉处理、联系方式、现场核查意见、退出网络经营时间等内容。”即平台审核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如实记录经营者店名等主体身份信息。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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