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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26 09:16:22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54    评论:0
导读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是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物中毒和秋季肠道疾病的高发期。为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合理饮食。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是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物中毒和秋季肠道疾病的高发期。为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合理饮食。   一、针对消费者的风险提示   1.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卫生的场所。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不选购包装标签标示信息不完整、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外出用餐要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拒绝食用野味,不采购、不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3.网络点餐应查看商家证照信息,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点餐。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等高风险食品。   4.家庭烹饪时养成良好卫生操作习惯,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慎吃生食。   5.节日期间尤其要注意平衡膳食,保持注意食物多样性,少盐少油,切忌暴饮暴食,控糖限酒。   二、针对餐饮单位的风险提示   1.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上岗。   2.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3.接待大型聚餐的单位应量力而行,不超能力供餐,避免超负荷经营,按规定进行留样。   4.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各项管理制度,不超范围经营,不使用三无、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不贮存、不使用亚硝酸盐。   5.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刀具、砧板、容器具、餐具等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冰箱内的食物要分类管理、分类存放。   6.加工制作食品要烧熟煮透,严格过程管控。   7.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应提前向属地乡镇、街道食安办履行报备手续、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8.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动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并提供“打包”服务。   如果发现餐饮服务经营者制售有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或在食品经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随时拨打电话12315、12345投诉举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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