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郑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一级高级主办朱忠锋、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四级高级主办李建伟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分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市局机关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全市30余家酒类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本次专项整治将结合夏季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在对酒类市场开展全面风险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突出以下工作重点:
重点种类
白酒、红酒,特别是市场占有率高和消费者青睐的高端品牌酒等。
重点业态
酒类批发经销商、专营店、连锁经营企业等。
重点检查内容
1.酒类经营者采购销售酒类食品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向供货商索取并留存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台账。
2.经营者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串通、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3.经营者是否采购销售仿冒知名酒类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和侵犯商标专用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酒类食品等行为。
4.广告宣传中是否使用“特供”“专供”以及借“特供”“专供”等类似名义发布违法广告。是否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者伪造生产日期等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会上,仰韶酒业、金辉云酒货仓、酒便利、豫之霖等酒类经营企业分别作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和酒类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责任,注重发挥市场主体、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和消费者的社会共治作用,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会议强调,酒类经营者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进货查验制度,诚信守法经营,不得串通涨价、销售假冒侵权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突出整治重点,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市)要落实属地责任,对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