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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出27批次不合格食品,有红豆蛋糕、白酒、卤猪耳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18 08:45:32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59    评论:0
导读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29号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27批次。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29号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27批次。   6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奉节县扫码百货超市销售的山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阳县凤鸣镇程海洋糕点店加工自制的红豆蛋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涪陵区敦仁街道建涪路39号1-13号门面李江波销售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巴南区周静餐饮店加工自制的红糖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潼南区圣薪食品配送中心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巴南区牟德琴卤菜店加工自制的卤猪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糖精钠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但如果长期摄入糖精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钠(以糖精计)。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干制蔬菜(脱水马铃薯除外)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2g/kg。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所致。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白酒中检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成品白酒的口感,违规添加甜蜜素,也可能是白酒、配制酒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熟肉制品中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巫山县环晨渝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宜昌旺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涪陵区建涪路56号10幢1-7号杨林销售的古法(黄金葵)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沙坪坝区互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花(油炸类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办事处玉龙村综合门市加工自制的芝麻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等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油脂酸败特有的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食品生产者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油脂加工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败。   10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10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巫山县加一加百货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坪坝区惠多多超市销售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惠万佳官庄店生活超市销售的线椒(辣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秀山县义兴全百货超市有限公司广场店销售的白豇豆,倍硫磷、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渝北区谢明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北碚区益家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青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城口县石前美蔬菜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足区橙心果蔬店销售的沃柑,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奉节县宜嘉叁百货超市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重庆威辰展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的土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倍硫磷是一种广谱、高效的有机磷杀虫剂,对多种害虫有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豆类蔬菜中倍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豇豆中倍硫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生产者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4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黔江区特松食品超市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永城北路5号附2号唐寿姣销售的老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农贸市场廖兴荣销售的小米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潼南区浙客隆百货超市销售的小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可在人体内蓄积。长期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铅(以Pb计)在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中的限量值为0.1mg/kg。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小米辣中限量为0.05mg/kg;在老姜中限量为0.1mg/kg。镉超标可能是产品在养殖、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56号嘉慧新城附82、83、84号王青销售的、标称四川省阳杨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川卤鸡尖,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渝都惠利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乐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龙果银耳坚果藕粉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霉菌是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食品受霉菌污染后会腐败变质,失去其食用价值。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环境或生产设备卫生状况不佳;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此外, 还有1批次餐饮具检出其他污染问题,为两江新区五孃孃豆腐鱼餐馆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21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29号)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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