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云推搜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资讯 » 食品 » 正文

浙江检出6批次不合格食品,有松子仁、碧根果仁、豇豆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12 08:39:37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55    评论:0
导读

9月8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6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

   9月8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6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连云港安趣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杭州临安比比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松子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宁波市鄞州邱隘凝鑫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宁波中环太白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贝奇食品有限公司在抖音(网店)销售的标称杭州贝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碧根果仁(原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有较大的健康风险。铜绿假单胞菌主要由源水污染或生产过程卫生控制不严格所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明确规定每250mL水样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并且要求出厂前对每批次成品进行铜绿假单胞菌检测。   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坚果炒货中的霉菌超标可能是由于原料受到污染,或是在生产、存储、运输、销售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当而导致产品被霉菌污染。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价值,并产生真菌毒素危害人类健康。   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   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杭州市富阳区城东市场吴爱月摊位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余姚市朗霞鲍献春蔬菜摊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倍硫磷是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豆类蔬菜中倍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倍硫磷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为杭州临安金秋白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杭州临安悠悠山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核桃仁(烘炒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酸价(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36期)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906.xls
本文由资讯中心编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请联系网站客服。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yuntuisou.com/news/show-31197.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