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辖区食盐质量安全及价格稳定,切实维护食盐市场良好秩序,自8月31日起,喀旗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力量,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食盐质量和价格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聚焦辖区食品批发单位、集贸市场、超市商店、食杂店等食盐经营销售重点区域,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相关市场主体的经营资质、食盐进出货台账,询问了近期售价、库存量等情况,重点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是否存在经营“贴牌生产”食盐产品、是否存在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开展食盐批发业务、是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是否存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盐或将非食用盐作为食盐销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督促食盐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盐,确保在售食盐符合质量标准。
检查同时,执法人员向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积极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食盐专营办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食盐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严禁通过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获取不当利益。
截至目前,已对辖区内26家食盐经营单位开展了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