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佛山市开拓者陶瓷有限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罚款223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佛税稽罚〔2022〕10号。
据处罚文书,佛山市开拓者陶瓷有限公司于2016至2020年期间以帐外经营方式收取货款,少列业务收入。经统计,上述业务实现应税收入21.023.786.49元(含税),未按规定入帐、未开具发票、未申报纳税,造成少缴增值税2.993.590.0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09.551.32元、教育费附加89.807.66元、地方教育附加59.871.77元和企业所得税516.515.64元,构成偷税。处罚日期2022年1月26日。
佛山市开拓者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28亿元,法定代表人冯超其,黄斌林持股80%,冯超其持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