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近日,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赣州市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
该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遵循,聚焦重点食品安全领域和重点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安全有关指标参数、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和适用性进行了明确,进一步理清了各创建主体的职责界限。该方案的出台,为赣州市食安城市的创建提供了一把跟踪评价的“标尺”,对推动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具有积极意义。
据悉,根据该方案,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结合自身职责,协作配合完成辖区内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的摸底调查、问卷调查、常态评价,以及解决日常监测、监管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落实落细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各项工作,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在全市范围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