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烟台市发布《“食安烟台”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到2025年,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范,“食安烟台”美誉度、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食品产业发展基础更加牢固,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走在全省、全国前列,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建立全程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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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行动计划提出,将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实现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包保主体全覆盖,包保信息全量归集、动态管理。督促包保干部按期开展督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结合实际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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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
今后,烟台市将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建立全程追溯体系,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收购运输贮存销售环节合格证查验制度落实,健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加快水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水产品养殖、加工、流通等全产业链全过程质量安全可追溯。在全市范围推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试点工作。到2025年,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食品品种实现全程信息化追溯。深化“食安烟台”品牌引领。到2025年累计创建省级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数量不少于7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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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执法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围绕粮食质量安全、农村食品安全、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安全等,深入开展“铁拳”“昆仑”“春风护农”等行动,强化“三安联动”、行刑衔接和跨区域协同打击。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自动制售、社区团购等新业态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要求。建立风险分级与信用分级融合机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市场准入限制。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强化检察公益诉讼。
严格实施进口食品抽检
根据规划,
烟台市将开展一系列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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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产地环境治理行动
严格限制污染型企业进入农产品主产区,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开展重有色金属等矿区历史遗留环境污染排查。严格环境准入,落实新、改、扩建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量替代”和“总量替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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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源头安全提升行动
开展农业投入品管控行动,实施农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持续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按照省里部署分期分批淘汰现存10种高毒农药。加强病死畜禽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管理。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整治,推行养殖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禁添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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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强化网络订餐线上线下联动监管,推广“外卖封签”。加强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管理,不断扩大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体系覆盖范围,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争取市区餐厨废弃物协议收运率稳步提升,2025年达到74%以上。加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检查和抽检力度,加强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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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推进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建立并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制度。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为重点,开展人员集中培训,加大食品抽检力度。探索学校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强化风险管控。加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应用,开展网上巡查。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列入综合治理体系,纳入平安烟台建设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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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严格实施进口食品抽检检测,对存在安全问题的进口食品,全部按照规定实施后续处置。强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打击非法渠道进口和走私行为。加强风险信息收集、分析、研判,积极妥善处置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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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调度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
在保障措施方面,烟台市将定期调度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加强重大事项督促落实、责任约谈以及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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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保障基层监管必要支出。完善市级检验机构常规检验能力,满足监管需求。加强县乡两级食品、农产品快速检测能力建设,规范快检装备配备使用,推动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实现双认证。深入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推动开展等级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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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考核评议导向
将“食安烟台”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年度评议内容。健全激励机制,鼓励探索创新,按照规定表扬奖励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