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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所组织召开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审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05 07:54:48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671    评论:0
导读

按照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对国家标准评审的相关要求,8月26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苯甲酰脲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甲苯咪唑在鱼组织中最大残留限量》等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审会。

  按照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对国家标准评审的相关要求,8月26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苯甲酰脲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甲苯咪唑在鱼组织中最大残留限量》等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审会。标准预审专家组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徐士新研究员、华中农业大学黄玲利教授、湖北省兽药监察所曾勇研究员和中国农业大学夏曦教授组成,徐士新研究员任专家组组长。   会上,长江所艾晓辉研究员作为标准起草的首席专家,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阿维菌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水产品中杆菌肽、维吉尼霉素、粘杆菌素、多粘菌素B残留量的测定 微生物法》标准进行了汇报。刘永涛研究员作为标准起草的首席专家,对《水产品中苯甲酰脲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水产品中沃泥妙林、泰妙菌素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辛硫磷在鱼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进行了汇报。胥宁研究员作为标准主要起草人,对《甲苯咪唑在鱼组织中最大残留限量》和《多西环素在鱼组织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进行了汇报。   标准预审专家组对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表和第三方验证报告中的内容等进行了逐条审查,提出了修改标准条款、补充数据、增加计算方法等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求标准起草组进一步修改完善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并形成送审稿。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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