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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动开展全省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03 08:20:24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54    评论:0
导读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甘肃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机关事务局联合下发《全省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甘肃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机关事务局联合下发《全省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方案》明确,自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通过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着力解决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厨房环境不卫生、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等突出问题,强力推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从业人员和广大用餐人群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承包经营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   《方案》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要督促集中用餐单位及其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要督促地方指导各级包保干部严格对照任务清单,开展实地包保督导;要全面加强监管执法,对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实施分类统计、动态管理,加大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力度,严管承包企业经营行为,对检查发现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速从严从重处罚,对主要负责人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方案》指出,各类集中用餐单位主管部门每年必须对集中用餐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指导、监督集中用餐单位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要严格招投标管理,指导集中用餐单位制定承包经营企业的评价和退出管理要求,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承包经营企业。要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可视化监督,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用餐人数在300人以上或者供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等各类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力争达到80%。   《方案》强调,各地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主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责任。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本地区亟待治理的突出问题,研究建立规范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法规等长效机制,省级相关部门将视情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现场,对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对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地方,督促抓好整改。各地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推动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机关等单位食堂参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反食物浪费制度,加强集中用餐单位全流程、精细化管理。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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