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179号建议的答复
杨青春等6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部综合考虑各地建设需求、粮食产量、工作绩效等多种因素,每年分解年度建设任务,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下达中央补助资金,强化资金保障水平,支持各省份建设高标准农田,对河南省给予了积极倾斜支持。2019—2022年,我部安排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756万亩,配合有关部门下达中央资金约304亿元,建设任务和资金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河南省实际建成高标准农田约2804万亩,有力改善了当地农业生产条件,提升了粮食产能。2023年,我部安排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35万亩,继续对河南省予以倾斜支持,并积极指导河南省加大对农业大市的支持力度。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地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合理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各地要按规定及时落实地方支出责任,省级财政应承担地方财政投入的主要支出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国家确定的投资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提高项目投资标准”。当前,受各级财力限制,全国大部分地区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投入与实际投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部积极指导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建设任务和资金,科学确定建设内容和投资标准,积极利用土地出让收益、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和发行政府债券、引导社会与金融资本投入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强投入保障。同时,积极配合财政部对包括河南省在内的粮食主产区予以倾斜,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投入力度大、任务完成质量高、建后管护效果好的省份通过定额补助予以激励,激励资金全部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沟通,综合考虑可用财力和地方实际,争取加大对河南省资金保障力度,积极支持河南省创新投融资模式,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提高投入标准。继续指导河南省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粮食产能等因素,加大对周口市等农业大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力度。
感谢你们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