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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提示您:水产虽美味,生食需谨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23 07:55:20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58    评论:0
导读

炎炎夏日,各类鲜美的水产成为人们餐桌上热捧的食品,许多人为了追求口味鲜甜更是喜欢生食水产品。近期,多地出现疑似因生食淡水鱼而罹患肝吸虫病的病例,涉事餐馆的主营菜品正是鱼生。

  炎炎夏日,各类鲜美的水产成为人们餐桌上热捧的食品,许多人为了追求口味鲜甜更是喜欢生食水产品。近期,多地出现疑似因生食淡水鱼而罹患肝吸虫病的病例,涉事餐馆的主营菜品正是鱼生。   常见生食水产品主要有:即食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以鲜、活、冷藏、冷冻的鱼类、甲壳类、贝类、头足类等动物性水产品为原料,经洁净加工而未经腌制或熟制的可直接食用的水产品;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以活的泥螺、贝类、淡水蟹和新鲜活冷冻海蟹、鱼籽等动物性水产品为原料,采用盐渍或糟、醉加工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腌制品。   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主要因养殖环境、运输过程、加工操作等因素,容易导致多种疾病,如肝吸虫、肺吸虫、囊虫等寄生虫或副溶血性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微生物污染,食用受污染的产品易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   为预防疾病,控制风险,确保食品安全,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   一、餐饮服务单位应落实好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生食类食品制售。   二、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来源不明的螺、鱼、虾、蟹等水产品。经营菜品包含生食动物性淡水产品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由专门的养殖基地供货,且每批次产品要附带寄生虫、微生物及农残药残等项目的检验合格报告。   三、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生食类食品时,要经营来源可靠的海水产品,不提供生食畜禽制品,原则上不提供生食动物性淡水产品。加工制作要在生食类专间中进行,加工过程中控制好环境温度及制售时间,避免微生物繁殖。   同时,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消费者提示,谨防“病从口入”,建议谨慎食用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的生食动物性淡水产品。   一、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新鲜食材   在食用前,应观察产品是否有不明异物和正常色泽,组织按压是否有弹性。此外,了解水产品的产地,寒带大陆架和深海等环境良好水域产的海鲜更适合生食。   二、若不能立即食用,务必低温贮藏   动物性水产品营养丰富,比常见的畜禽肉类更易滋生微生物,自身内源酶的作用更加突出。食用时,产品应置于食用冰上以延缓微生物生长,同时应尽快食用完毕。   三、处理水产需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感染   严格区分生熟食品用具。切生熟食品所用的刀和砧板要分开,不可混用;盛过生鱼的各种用具要洗刷干净,避免厨具、餐具而出现的间接交叉感染。   四、高浓度白酒、酱油、芥末等并不能杀死寄生虫及病菌吃生鱼片的时候喝高度酒、蘸芥末、吃大蒜均不能有效杀死鱼肉内的寄生虫。研究表明,酒、醋中的乙醇、醋酸浓度远未达到消毒浓度,加上浸泡时间很短,用酒、醋或者其他调料处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并不能有效去除其中的致病菌、病毒和寄生虫,更不能去除有害性化学物质。   五、适度适量食用,若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   由于生食动物性水产品通常在冰温条件下食用,对于肠胃功能较弱的消费者来说应谨慎食用,以免造成肠胃不适。食用即食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容易引发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儿童、孕妇及中老年人等免疫力低下人群,不建议食用。一旦食用后身体出现不适症状,要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就医。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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