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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情况公示(2023年第44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21 07:40:54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61    评论:0
导读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   01   北京百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天下煎)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2   北京京亿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上辇烤鸭)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3   北京蓝天白云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鸡蛋灌饼)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4   北京迪红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山西面馆)   存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供稿:餐饮服务科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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