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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这5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12 07:35:21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60    评论:0
导读

8月1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23期(总第419期)通告,检出16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问题。

   8月1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23期(总第419期)通告,检出16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龙口市龙港天润发玛特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海阳盛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瓦罐带鱼(畜禽水产罐头)(生产日期/批号:2022/12/10,规格型号:410g/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莱阳市阿胜大饼店加工的面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钾明矾、铵明矾)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按标准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过量摄入铝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明矾(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可以在油条等油炸面制品制作过程中使用,但其铝(Al)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mg/kg(干样品,以Al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水产动物类罐头中不允许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分别为市中区王朋水产商行销售的银鲳鱼,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宁阳县华汇宜家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为淄博鸿禹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生产的精选猪肉卷(速冻食品)(生产日期/批号:2022/12/2,规格型号:750克/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利津县小涛果蔬批发超市销售的标称为东营老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面酱(酿造酱)(生产日期/批号:2022/12/18,规格型号:360g/袋),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米面与调制食品》(GB 19295—2021)中规定,速冻调制食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   挥发性盐基氮是指食品水浸液在碱性条件下能与水蒸气一起蒸馏出来的总氮量,即在此条件下能形成氨的含氮物。挥发性盐基氮是动物性食品腐败变质的指示性指标,其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破坏的越多,营养价值等受到的影响也就越大。长期食用挥发性盐基氮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中规定,挥发性盐基氮在海水鱼中的最大限量值为30mg/100g。   氨基酸态氮是酱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鲜味越浓,反映酱的质量越好。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2014)中规定,酿造酱的氨基酸态氮含量不低于0.3g/100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3期(总第419期)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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