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云推搜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资讯 » 食品 » 正文

答复|销售过期食品处罚有关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29 07:13:27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40    评论:0
导读

关于咨询销售过期食品处罚有关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答复。

  问:   近期我局在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货架有13瓶矿泉水超过保质期,当事人依照《食品安全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证索票齐全,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说明有关情况和提供相关证据。经营的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较少且尚未销售,未造成危害后果,执法人员调查以后积极落实整改。商店规模较小,以前未被处罚。这种情况我局是否能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给予减轻行政处罚?   答:   依法裁量是办案部门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三十三条对于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以及不与行政处罚的情形有明确表述,请参照执行。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yuntuisou.com/news/show-28775.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 2021 云推网络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