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云推搜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资讯 » 食品 » 正文

心碎!奶茶原料竟然过期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21 08:38:06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36    评论:0
导读

近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夏季高温,各种奶茶、茶饮进入消费旺季,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对奶茶店、茶饮店经营主体,围绕环境卫生、人员资质、原料安全、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炎炎夏日之中   小伙伴们心心念念的   应该就是一杯冰镇的奶茶了   现在市面上奶茶种类繁多   其中加的“料”也是五花八门的   有加珍珠西米露的   有加绿豆芋圆的   有加水果坚果的……   怎么才能喝到   既美味又放心的奶茶呢   出发去检查!   近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夏季高温,各种奶茶、茶饮进入消费旺季,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对奶茶店、茶饮店经营主体,围绕环境卫生、人员资质、原料安全、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省流看这里↓↓↓   悸动烧仙草
  璜泾布布奶茶店   在太仓市璜泾镇布布奶茶店(“悸动烧仙草”)检查中时,在店内奶茶配制区域的桌面上发现有一盒用了一半的“花生碎”。执法人员核对店内剩余的大包装“花生碎”时发现,生产日期为2022年11月12日,保质期6个月,已经过期。该店经营者承认这些过期的“花生碎”是用于制作该店的招牌奶茶。   酥苏茶
  璜泾镇酥苏茶饮品店   执法人员在太仓市璜泾镇酥苏茶饮品店(店招酥苏茶)在制作柠檬水时,使用的“柠檬原汁”生产日期为2021年4月2日,保质期24 个月,已经过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 品、食品添加剂;”这两家食品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奶茶、饮品使用了已经超过保质期的原料“花生碎”、“柠檬原汁”,已经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立案查处,并分别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局将继续   加强食品餐饮行业日常巡查监管   提高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   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拟稿:璜泾分局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yuntuisou.com/news/show-28329.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 2021 云推网络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