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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出1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20 08:02:50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23    评论:0
导读

7月18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4期通告,检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速冻食品等6大类食品14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7月18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4期通告,检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速冻食品等6大类食品14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泰州市泰兴市乐玛特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南京源又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青椒脆骨串(菜肴制品 速冻生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连云港市灌南县欧特福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酒鬼花生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淮安市淮安区万悦诚超市顺河加盟店销售的标称沭阳县亚客乐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金丝馓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盐城市建湖县富之路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宜兴市佩兰炒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吊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4批次餐饮具检出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问题   4批次餐饮具检出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问题,分别为淮安市清江浦区青洁小吃店使用的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通市启东市启东经济开发区集贤路70号郁冬梅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袁炀炀餐饮店使用的标称扬州五竹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毒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京市江宁区范秒小吃店使用的勺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中检出大肠菌群,存在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餐(饮)具中大肠菌群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消毒方式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不彻底未达到消毒灭菌效果,也有可能是产品经消毒后存放条件不当或操作不规范而被二次污染造成的。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泰州市靖江市家琪水果店销售的沃柑,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京市鼓楼区蒋素华蔬菜经营部(饿了么)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宿迁市泗洪县许辉水产行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江心沙农贸市场内杨元花销售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属于高毒农药,是一种广谱性杀虫、杀螨、杀线虫剂,不仅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具有很强的内吸活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沃柑中克百威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2mg/kg。克百威不易降解,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曾在豆芽生产中被广泛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常州市溧阳市阜客隆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无锡市洪福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带糕(熟粉类),菌落总数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惠润万家百货超市商店销售的鸡丁(调理肉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4期)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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