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2年9月26日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规定》中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
为了帮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准确理解、贯彻执行《规定》中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提升企业相关责任人分析研判潜在风险,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消除风险隐患,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将开展“食品安全员和食品安全总监培训”,具体信息如下:
主办单位
(烟台富美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培训时间及地点
2023年7月25-27日
山东.烟台
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从《食品安全法》及其条例出发,围绕《规定》的实际要求展开
理论知识:食品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学习(线上)
提升课程:线下培训—总监培训两天半,食安员培训一天半
第一天 上午
《食品安全法》及条例重要食品安全义务条款解析
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解析
食品添加剂配料合规和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解读应用
第一天 下午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重要内容解析及现场审查常见问题
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重要条款解读
食品中农兽药残留、致病菌、污染物、生物毒素、放射性污染
第二天 上午
食品安全风险识别与管理
食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策划与实践
食品安全员考试
第二天 下午
食品安全总监的职责与义务
食品安全制度文件管理
食品安全追溯与召回体系
第三天 上午
食品合规管理体系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食品欺诈及脆弱性评估与食品安全防护管理
食品安全总监考试
具体内容以培训课程为准。
证书颁发及证书查询
1.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经考核成绩合格,可获得由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参加食品安全总监培训,经考核成绩合格,可获得由颁发的双证:《食品安全总监培训证书》及《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2.证书可在证书查询中心(http://www.foodmate.net/train/cert.php)查询。
3.培训证书可作为岗位晋升或食品安全知识相关培训证明。
适用对象
1.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生产、检验、质量、管理、流通等部门相关人员;
2.中大型餐饮企业、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各级院校后勤食品安全分管负责人;
3.各级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执法人员;
4.高职高等食品院校老师、学生;
5.其他有志于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士。
收费标准
标准费用:食品安全员1600元,食品安全总监2500元/人(含培训考核及证书费用;交通、住宿费自理)。
团报优惠详询会务组。
胡老师 18153592317(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