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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情况公示(2023年第37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13 07:48:57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28    评论:0
导读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   01
  北京嘉晟源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山西面馆)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2
  北京市顺义牛山霞安酒家(招牌名称:霞安酒家)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3
  北京众福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铁锅炖)   存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4
  北京万花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巷子里烤肉)   存在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5
  北京邵氏三合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牌名称:东方宫中国兰州拉面)   存在未防止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感染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6
  北京丑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丑仔)   存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问题。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供稿:餐饮服务科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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