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省食药安办组织开展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经过城市(县)创建、市级初评、省级评审,形成2020年—2022年创建周期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建议名单,现公示如下。
2020年—2022年创建周期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议名单
(2个,按行政区划排序)
东莞市
肇庆市
2020年—2022年创建周期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建议名单
(16个,按行政区划排序)
深圳市:宝安区
珠海市:金湾区
汕头市:南澳县
佛山市:南海区
韶关市:南雄市
河源市:源城区
惠州市:惠东县
汕尾市:陆河县
东莞市:东城街道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
江门市:鹤山市
湛江市:廉江市
肇庆市:高要区
清远市:清新区
潮州市:湘桥区
云浮市:郁南县
备注:东莞市东城街道、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参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创建。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4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信函、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并说明具体情况。
电话:020-38835490
传真:020-38835493
电子邮件:gdsjj_xietiaoyingji@gd.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
邮政编码:510620
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