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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假冒泰榴莲 泰国农业部吊销涉事公司出口许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06 03:51:10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77    评论:0
导读

综合泰国媒体近日消息,泰国农业与合作社部透露,已经收到农业学术厅关于吊销私营公司及相关分拣点的榴莲出口许可证的报告,吊销许可证的主要原因是这些私营公司及分拣点从邻国走私榴莲,然后假冒成泰国榴莲进行出口,同时将对此类行为进行刑事起诉。

  综合泰国媒体近日消息,泰国农业与合作社部透露,已经收到农业学术厅关于吊销私营公司及相关分拣点的榴莲出口许可证的报告,吊销许可证的主要原因是这些私营公司及分拣点从邻国走私榴莲,然后假冒成泰国榴莲进行出口,同时将对此类行为进行刑事起诉。   此次行动,符合农业学术厅出台的关于集中打击榴莲出口公司及分拣点,通过从邻国走私榴莲并假冒成泰国榴莲进行出口的政策。如果发现已经获得植物产地证书(GAP)的种植地块涉及违法行为,也将会被法办。   在事件发生后,已召集农业学术厅厅长及海关官员对事件进行说明,并要求两个部门共同努力,严格检查榴莲出口,以防止假冒事件的发生;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可立即对当事人进行逮捕并起诉,以及扣押货物,并每次进行报告。   预防和制止这件事件的发生,需要各方通力协作,因为农业与合作社部一直都在帮助广大农民维持泰国榴莲的出口,中国等贸易伙伴仍对泰国榴莲充满信心,即使在疫情时期,每年也能出口近千亿铢的榴莲;因此,泰国农业部为确保泰国榴莲质量稳定,已指示各检查站严阵以待,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将一律进行刑事起诉。   泰方希望广大民众及相关部门能够积极提供违法线索,因为从邻国走私榴莲,然后再假冒成泰国榴莲进行出口,这种行为一直存在。因此,请大家帮忙维护泰国榴莲的声誉,这是国家的经济,我们必须共同努力,防止个别人损害泰国榴莲的声誉。   今年6月29日,农业学术厅厅长下令对相关私营出口公司进行刑事指控,并吊销其出口许可证;本次事件发生在6月23日,海关部门扣押了从边境走私的榴莲,在对事实进行核查后,于6月29日授权那空帕农检查站负责人,前往那空帕农府警察局报案,要求以虚假报告以获得植物检疫认证 (出口榴莲)的罪名,对出口商进行刑事起诉。   根据刑法第137条的规定,可能会对他人或公众造成损害;农业学术厅也已下令吊销涉事公司新鲜榴莲出口许可证、DU登记(违规出口商)以及吊销植物生产工厂的注册证书、DOA 登记(违规分拣点)。   与此同时,督促负责签发植物检疫证书的各个检查站,严格检查植物生产原产地证书(GAP)是否正确。如发现有出口商提供虚假植物检疫证书的行为,要求各个检查站必须严格执法。此前,农业学术厅已经推出了GAP认证的使用方法,以防止假冒事件的发生。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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