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推进全市大型商超、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及供应商供应链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6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食品流通环节落实“两个责任”业务专题培训会。
此次培训首先解读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强调食品经营企业要依据《规定》,建立健全企业责任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明确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工作职责以及企业未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以及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法律责任。
培训还对大型商超、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及供应商供应链企业如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自查、追溯体系、主体资格、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场所设施设备、温度全程控制、购销过程控制、贮存过程控制、运输过程控制、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配合义务、标签说明书、禁止销售食品和特殊食品等14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对供应商供应链企业在落实食品销售制度、外设仓库设置地址变更和食品运输过程的控制等3个方面作了重点强调。
通过培训,使大型商超、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及供应商供应链企业明确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明晰了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方法和路径。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以大型商超、食品连锁经营企业为抓手,按体系有针对性对大型商超、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及其供应商、供应链企业开展现场督导,督促指导辖区对未录入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的供应商、供应链企业,录入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全面提高供应商供应链企业上线率和到位率。
此次培训采取线上网络视频的方式,区、县(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股)全体人员、市场监管所食品监管执法人员、大型商超、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及其供应商供应链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共计500余人参加了视频培训。
供稿:食品流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