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扬州市政府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大会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潘国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锴竑,副市长余珽,副市长汤卫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卫清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锴竑主持会议。各县(市、区)、功能区设分会场。
会上
扬州市政府副市长汤卫华宣读了扬州市委书记王进健同志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批示。
扬州市政府副市长余珽通报了2022年度全市食品安全考核评价结果,并发布了扬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识和口号。
扬州市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黄俊华报告了202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及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高邮市政府围绕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围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市公安局围绕依法打击食品犯罪作了表态发言。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潘国强作动员讲话
潘国强指出: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事关群众福祉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创则必成”的责任感使命感,把示范创建作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行动、建设“世界美食之都”的重要举措。要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扎实推进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潘国强指出:
各地各部门要高质量完成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各项目标任务。部署工作要切合实际,健全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的工作机制,做到示范创建与日常工作深度融合、互相促进。落实工作要注重实效,把示范创建与食品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压实三方治理责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等七大攻坚行动,不断提升制度保障能力、综合治理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科技支撑能力。
潘国强要求:
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汇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强大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各部门合力抓,以责任“归位”促履职“到位”。要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聚焦,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要严格督查考核,加强跟踪督办、督查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分管负责人
市食安办主任、副主任
市食安委27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市食安委部分专家参加会议
来源:食品安全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