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食品出口到目标市场,需按照当地食品标签法规要求标示产品信息,这是产品上市前进行合规审查的重要方面。近几年来,很多企业将东南亚市场作为其关注和开发的重点市场之一,那么有关东南亚市场对进口食品的标签要求的话题也随之受到国内外众多出口企业的关注,大家都在考虑如何用最少的设计和印刷成本来确保标签信息能符合更多目标市场的标示要求,这就是本次要跟大家探讨分析的标签共版问题。
结合多年来的标签审核经验以及对东南亚市场进口食品法规的研究结论认为,标签共版主要需考虑:语言、标示项目,特定标示项目的标示格式或形式要求,以及标签样张的设计尺寸和规划。这几方面影响着一张标签能否同时适用于出口到不同目标市场的出口需求。以下以东南亚市场为例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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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言
在东南亚,很多国家允许食品标签用英文进行标示,但也有一些国家也有特殊的标示语言要求。比如出口泰国的食品标签上可以有英文或其它外文信息,但一定要有泰语标示信息;同样的出口越南的食品标签上必须有越南语信息;出口印尼的必须用印尼语标示,这些国家基本无法与其他目标市场共用一套标签信息,但可以并存。
目前允许用英文标示产品标签信息的东南亚国家包括: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文莱,其他比如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国家必须要按照当地的官方语言标示标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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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项目
在标示项目方面,一般至少要涵盖对应国家的强制性标示要求。
在东南亚国家,品名、配料表、净含量、进口商或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原产国、日期标记等是进口食品必须要标示的项目。除此以外,也会有一些差异,比如泰国需要标注食品序列号,越南和马来西亚要求标示生产商信息,而印尼要求标示流通许可编号等。那么除了必须用特定语言进行信息标示的国家,出口到接受英语标示信息的国家,可以用最全面的信息标示(涵盖各国的强制性标示要求)设计英语标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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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标示项目的标示格式/形式
在此方面,主要涉及一些特定的标示项目的具体标识要求。下面举几个比较常见的例子供大家参考。
(1)过敏原:虽然东南亚国家的食品过敏原差异性不大,但针对食品中存在过敏原,或可能存在过敏原交叉污染的情形,在不同国家的标示要求是不同的。比如,新加坡不建议使用“May contain……”的方式进行标示(但不算不合规,只是即使如此标示了,涉及消费者投诉时,企业也不能免责),但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印尼等国家可以接受这样的标示方式。
(2)食品添加剂:在接受英语标签信息的东南亚国家中,马来西亚接受功能名称+添加剂名称或者INS编码的标示方式;菲律宾要求同时标注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和功能类别名称;新加坡可只标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或INS编码,也可以两者同时标注;文莱最与众不同,其要求的标示形式为:包含允许的,后边加一个括号,里面注明添加剂的类别和来源。法规原文示例如下:
(3)日期标注:大部分东南亚国家可接受的日期标注顺序为:日、月、年,也明确了特定的引导词,也接受使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日期标注,但菲律宾除外。菲律宾也要求按日月年的顺序标记日期,但要求日期标记中的月份必须用单词而不能用数字标示。比如,2023年6月13日,可以标示为13 Jun 2023/13 June 2023,或者13 Jun 23/13 June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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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样张的设计尺寸和规划
如果您的最小销售单元包装面积不是那么大,同时还考虑纳入一些和文字等宣传语信息,那么您可能无法设计一张大而全的符合所有东南亚市场的共版标签,可以考虑接受英语信息标示的市场共用一张标签,其他语种按照标签设计版面大小对应组合。实际上,从市场接受度和市场开发价值等方面考虑,可能一种产品不会同时出口东南亚所有国家,比如只出口到东南亚的3-4个国家,这样设计一张共版标签同时满足目标市场的食品标签要求就很有可能。
当然,出口东南亚的食品标签设计需要多方面技术人员的专业参与,除了市场和设计人员,还离不开法规专家甚至语言专家的有效把关,同时也需要实际落实日期、批号等打码任务的生产工厂通力协作,才能确保共版标签最终的合规呈现。
小结
总体来说,出口东南亚的共版标签设计在理论上具有可行性,需根据企业的实际出口规划进行对应设计。在此过程中,可以提供专业的语言和合规指导,为企业的食品出口合规计划增加一道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