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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缺斤少两”?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6-25 06:34:56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55    评论:0
导读

近日,针对火锅店、麻辣烫、麻辣香锅等餐饮店可能存在的“偷工减料、偷梁换柱、缺斤少两”等不良现象,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开展查处餐饮店“缺斤少两”专项行动,由市局综合执法支队牵头部署。

  三五好友围坐吃个火锅   是不少人聚会的选择   但在火锅店就餐   您有关注这个问题——   端上来的食材是否足量?   一起去看看有没有猫腻↓↓   “火锅店缺斤少两”专项行动正在开展   近日,针对火锅店、麻辣烫、麻辣香锅等餐饮店可能存在的“偷工减料、偷梁换柱、缺斤少两”等不良现象,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开展查处餐饮店“缺斤少两”专项行动,由市局综合执法支队牵头部署。   市局综合执法支队对本市火锅店、麻辣烫、麻辣香锅等餐饮店进行巡查,重点检查热门外卖平台、各大商场及餐饮店集中区域,目前已检查了数十家餐饮店。   检查主要是在午晚餐就餐高峰期,对餐饮店的就餐区域、后厨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店内就餐的消费者进行随机调查,现场对消费者已点餐品进行称重。   检查结果如何?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商家能合法经营,但是有4个商家涉嫌违法,已立案查处。   菜品重量与菜单标示不一致   鱼头重量不符   在一火锅店,执法人员发现,该餐厅菜单标注的鱼头重量与实际不相符。   菜单标注的大鱼头2.4斤/个,小鱼头1.2斤/个。   现场称重,发现后厨内的大鱼头重量为0.855kg至1.030kg(即1.71斤—2.06斤)不等,小鱼头重量有的仅为0.480kg(即0.96斤)。   羊肉卷重量不符   在另外一家火锅店,羊肉卷外包装盒上标注的重量均为150g,现场称重,重量区间为89.7-109.5g。↓检查照,与本案无关图片以上2个商家均涉嫌违反《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还在狡辩“蛙”   在一家墙壁标有“一锅蛙肉足足4斤,够量够嗨”字样的火锅店,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出餐的招牌蛙锅内的蛙肉进行现场称重,蛙肉重量为0.73千克(即1.46斤)。   为了核实情况,执法人员当场至商家后厨,全程监督商家员工对活蛙进行称重、宰杀、清洗、烹饪、出餐,并再次对商家出餐的蛙肉进行称重,发现实际重量仍与标注宣称的不符。   商家辩称,标注的蛙肉足足四斤指活蛙四斤,且有向消费者做说明。   执法人员现场随机询问就餐消费者,均表示商家未做说明。↓检查照,与本案无关图片该商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迅速响应   海沧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市局行动部署要求,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火锅店“短斤少两”问题,重拳出击,利用夜间就餐时段,对辖区火锅店、麻辣烫等餐饮店展开突击检查,共立案8起。   徒手称牛蛙,真牛?   执法人员对某餐饮店进行检查,只见老板徒手抓起3只牛蛙表示有2斤,店里的秤仅是摆设。   当场过秤发现,所谓的2斤牛蛙实际仅为1.6斤。   商家涉嫌违反《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无强检合格标志,立案调查!   某火锅料理店,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后厨3台用于称量食材的电子秤上均未见有效期内的“强制检定合格证”,商家也无法提供相应检定证明材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使用未经检定的电子秤,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云贵川黄牛”竟是“同安牛”!   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某火锅店经营场所内张贴的宣传广告含有“100%云贵川黄牛肉、每日3次至4次新鲜到货”等用语,执法人员现场查验黄牛肉的入市凭证及进货单,发现商家宣称的“100%云贵川黄牛肉”实际进货来源为同安,商家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已被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现场对   部分有问题门店   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责令   门店立即整改   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诚信社会   来源:市局综合执法支队、海沧区局   通讯员:童斐 陈小燕 谢丽艳 陈萍丽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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