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晚间,东方盛虹(000301)发布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据披露,参加该员工持股计划总人数不超过380人,其中包括四位董监高。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8亿元,其中员工自筹资金不超过6.4亿元,拟通过设立专项金融产品、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资管/信托产品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施,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1:1,即金融机构融资金额不超过6.4亿元。
东方盛虹表示,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控股股东盛虹科技提供借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上市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或其母公司拟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出本息提供连带担保、追保补仓责任,并为员工自筹资金和预期收益提供托底保证,在扣除相关税费后,保证员工出资的部分按单利计算年化收益率不低于8%,持有人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持有人个人自行承担。
该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设立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等进行管理,主要的投资范围为购买并持有东方盛虹股票。
按规定,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以2023年6月13日的东方盛虹股票收盘价11.26元/股测算,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东方盛虹股份数量上限为11367.67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72%。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综合考虑二级市场波动情况,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完成东方盛虹股票的购买。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
谈及该次员工持股计划推出目的,东方盛虹表示,此举是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同时,深化公司的激励体系,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东方盛虹上市以来推出的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中在2022年,公司连续两次推出并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盛虹在新能源、新材料、石油炼化与聚酯化纤领域深耕多年,具备多样化的烯烃制取工艺,逐步形成了一个全产业链垂直整合的化工综合体,依托炼化一体化、醇基多联产、丙烷产业链项目构建的“大化工”综合化学原材料供应平台为基础,向新能源、新材料、电子化学、生物技术等多元化产业链条延伸的“1+N”产业布局。公司目前拥有16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装置、240万吨/年的甲醇制烯烃(MTO)及70万吨/年的丙烷脱氢(PDH)装置,实现了“油头”“煤头”与“气头”三种烯烃制取工艺路线的全覆盖。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8.22亿元,同比增长21.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8亿元,同比下滑88.02%。2023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34亿元,同比增长114.44%;同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7亿元,同比增长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