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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情况公示(2023年第32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6-16 06:40:36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41    评论:0
导读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   01   北京伊元赐顺食品店(招牌名称:小吃店)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工、制作食品,未做到生熟分开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2   北京美园凯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羊枪羊炮大肉串)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3   北京振搏小吃店(招牌名称:黄焖鸡米饭)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4   北京红敏顺商店(招牌名称:晋面缘大碗面)   存在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5   北京潭烨轩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麻辣串串香)   存在餐具、饮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供稿:餐饮服务科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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