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
GB 4806.12-2022
背景
中国首个食品接触用竹木标准GB 4806.1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已于2022年12月30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限量等技术要求。为我国食品接触用竹木制品的生产和使用提供合规要求与管控依据,同时为包括海关在内的政府监管部门提供执法依据。让我们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适用范围及基本要求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
例子
以竹、木、或软木为原料制成的材料及制品,包括软木塞和植物纤维板制品等。常见的竹碗、竹筷、砧板、牙签、木铲、蒸笼等。
基本 要求
GB 4806.12-2022标准提出,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
GB 4806.1是强制性国家安全标准。
二、技术要求
(一) 原料要求
1、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使用的原料不应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2、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其中油、蜡及其他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2)感官要求
1、感官:色泽正常,无毛刺、虫蛀、异臭、霉斑或其他污物。
2、浸泡液: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沉淀、异臭、异常着色等感官性能的劣变。
“虫蛀”要求不适用于软木材料及制品。
(3)理化指标
1、通用理化指标
包括总迁移量、甲醛、二氧化硫、五氯苯酚及其盐类(以五氯苯酚计)等迁移物指标,以及噻菌灵、邻苯基苯酚、抑菌唑、联苯等残留物指标。
(详细见表1和表2)
2、其他理化指标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9685及相关公告对油、蜡及其他添加剂的特定迁移限量(SML)、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和最大残留量(QM)等理化指标的规定。
(4)微生物指标
预期与食品直接接触,且不经过消毒或清洗直接使用的竹木材料及制品的微生物应符合GB14934的规定,与食用、烹饪或者加工前需经去皮、去壳或清洗的食品接触的竹木材料及制品除外。
(微生物指标见表3)
(5) 其他技术要求
使用了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等材料的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还应符合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等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表1迁移物指标
表2残留物指标
表3微生物指标
三、其他
(1)迁移试验
迁移试验应按GB 31604.1和GB 5009.156的规定执行。
(2)标签标识
标签标识应符合GB 4806.1 的规定:
1、标识信息应清晰、真实、不得误导使用者;
2、产品应提供充分的产品信息,包括标签、说明书等标识内容和产品合格证明;
3、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材质、生产者、相关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声明、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等;
4、终产品应注明“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类似用语,或加印、加贴调羹筷子标志;
5、标识内容应优先标识在产品或产品标签,标签应位于最小销售包装的醒目处。
温馨提示
由于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是纤维多孔结构,容易吸潮发霉,使用一段时间后,其表面和内部就会滋生大量有害微生物,生产过程中一定要做好防腐处理,使用过程中要保持通风干燥。
自2022年12月30日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GB 4806.12-2022)强制执行,进口至我国的产品必须执行新标准。
供稿单位:动植物检疫处、南平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