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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这家“专营店”被举报擅自使用“茅台商标”?老板你卖真酒也违法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6-14 06:36:41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52    评论:0
导读

最近,管哥就收到了茅台酒厂的投诉,称深圳宝安一商家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茅台商标……

  大家去买商品的时候   购买正品的渠道之一   就是到它的品牌专营店购买   但是就怕   这个打着品牌字样的门头招牌   也是假的……   最近   管哥就收到了茅台酒厂的投诉   称深圳宝安一商家未经授权   擅自使用茅台商标……   “九号查酒”立马出动!   管哥前往现场核查发现   商家门头牌匾及室内装潢   确实存在商标侵权……   经执法人员核查,商家提供的授权书上仅为茅台集团子公司授权该门店经销茅台不老酒(系列产品)的授权书,并非门头牌匾上所写的“茅台酱香,万家共享”系列。门店牌匾使用“茅台酱香、万家共享”和茅台公司的注册商标需要获得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授权,否则,将构成侵权行为。   同时,室内装潢的商标为茅台终端体验店专用,而该店并非茅台终端体验店。除商标问题外,执法人员查看该商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信息,并针对茅台真伪及进口酒类来源进行检查,均未发现问题。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来看,该商家在门头牌匾及室内装潢存在商标侵权的情况,所销售的酒类暂未发现问题;针对商标侵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商家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即使你卖的是真酒   老板你也构成了商标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   最高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的罚款   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   最高可以处二十五万元的罚款!   所以管哥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   在使用商标前应取得商标注册人授权   同时应加强索证索票   消费者在购买茅台时要认准商标   同时可通过官网查询   看是否属于正规授权商家   在非授权店购买   不仅有买到假酒的风险   而且无法获得发票   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如果大家买到假酒   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管哥会一查到底   一经查实   依法从严处理   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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