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云推搜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资讯 » 食品 » 正文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店酒类违法经营行政法律责任告知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6-13 06:31:08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54    评论:0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规定,现将餐饮店酒类商品违法经营行政法律责任告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规定,现将餐饮店酒类商品违法经营行政法律责任告知如下:   一、餐饮店采购酒类商品,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餐饮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酒类商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酒类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酒类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三、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商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查处餐饮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酒类商品案件,同时,依法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2023年6月   来源:知识产权保护科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yuntuisou.com/news/show-26221.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 2021 云推网络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