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海关总署连发3条公告,允许进口来自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三个中亚国家的鲜食葡萄。
中方对三个国家共同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包括葡萄花翅小卷蛾、榆蛎盾蚧和吐伦品粉蚧。同时还有塔吉克斯坦的梨枝圆盾蚧,吉尔吉斯斯坦的美国白蛾和拟长尾粉蚧,以及乌兹别克斯坦的大丽花轮枝孢(棉花黄萎病菌)。
塔、吉、乌方所有输华葡萄果园应在各国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并实施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输华葡萄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本国或其授权人员检疫监管下进行。
出口前,塔、吉、乌方均应按照每批货物2%的比例对货物进行抽样检查。如发现疑似有害生物危害状或存在其他昆虫,可进行剖果检查。如两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样比例降为1%。
海关总署表示,当前正着力于促进中国同中亚五国贸易畅通。积极推动中国与中亚毗邻国家公路口岸恢复客货运输常态化运行,口岸运力得到大幅释放,部分口岸过货量已超过疫情前水平。目前中亚国家百余种农食产品可对华出口,批准注册企业超过4000家。
据介绍,海关总署积极推动中亚国家水果等农副产品输华,已面向中亚国家开通8条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实现了公路口岸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