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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情况公示(2023年第28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30 05:38:47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77    评论:0
导读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
  01
  北京阿果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老山炮铁锅炖)   存在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2
  北京策峰百货中心(招牌名称:地摊麻辣串)   存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3
  北京李红玉餐厅(招牌名称:驴肉火烧)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4
  北京渝都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巴乡石锅鱼)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5
  北京市顺义区丰惠酒家(招牌名称:丰惠酒家)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6
  北京盛鑫顺达餐饮店(招牌名称:东北烧烤)   存在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供稿:餐饮服务科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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