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市面上很多现制现售饮品店,除了有饮品制售外,经常还配有预包装的面包糕点,请问如果其对预包装的面包糕点进行解冻、拆包、简单加热后供应给消费者,是否需要增加糕点类制售的经营项目,否则是否涉嫌超范围经营?
答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现对您咨询的事项答复如下:
现制现售饮品店对预包装的面包糕点进行解冻、拆包、简单加热后供给消费者,不需要增加糕点类制售的经营项目,不涉嫌超范围经营,但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7.2.3中“对预包装食品进行拆封、装盘、调味等简单加工制作后即供应的应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区内进行”等相关规定。现制现售饮品店已具备专间或专用操作区,能有效防控预包装的面包糕点进行解冻、拆包、简单加热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承办处室:餐饮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