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53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粤市监知保函〔2023〕486号
省农业农村厅:
何德银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做强广东优势特色农作物种业企业的提案》(第20230532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推动种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立法。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的《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林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植物新品种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行政保护工作,该条例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2年,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的《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应定期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资源普查工作,针对当地具有独特品质的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产品,采集其基础信息数据与资料,纳入地理标志资源库,加强种质资源的保护;对侵权假冒等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知识产权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从而增强对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该条例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全国首部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性法规。
(二)强化种业知识产权成果保护。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针对农业生物领域设立了专利快速预审通道,帮助全省农业生物企事业单位提高专利申请质量、缩短专利审查周期。积极配合科技主管部门制定完善有关科技成果保护的规定。加强种子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发布广东省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报告。
(三)深入开展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法行为,为我省种子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不断强化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力度。以开展“双打”、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为抓手,聚焦知识产权侵权易发多发的领域,严厉打击侵犯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我局与江西、湖北、湖南知识产权部门加强协调联动,查处了擅自使用“马坝油粘米”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系列案,广东、江西、湖北、湖南4省累计立案10宗,其中广州、佛山市市场监管部门立案5宗,该案于2022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入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五)建立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该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为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提供建立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专利信息专题数据库、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转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集成化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不断强化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紧密结合“双打”,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引领,依法严厉查处侵犯地理标志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着力查处一批性质恶劣的大要案件,震慑违法行为,大力保护我省优势特色农作物种业产业知识产权。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