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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场监管局公布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第八批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9 05:29:14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69    评论:0
导读

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未主动提示提醒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等违法行为,切实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现公布第八批典型案例。

  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未主动提示提醒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等违法行为,切实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现公布第八批典型案例。   1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潮汕大排档”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食品浪费案   2023年4月19日,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潮泽餐饮有限公司(“潮汕大排档”)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且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31日,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共和新路4762号201室的上海潮泽餐饮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消费者自选点餐完成后,仍然劝说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餐食明显浪费的行为,当场向当事人制发《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6日,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回头看”检查,现场查见当事人经营场所大厅内20号圆桌有大量菜品剩余,后厨餐厨湿垃圾箱内有被扔弃大量未食用餐食,造成食品浪费。经调查,当事人大厅20号圆桌就餐人数2人,食用菜品共计8件,消费者自助点餐5件,经当事人服务人员以菜量偏少不够吃并推荐特色菜品为由诱导消费者增加菜品3件。就餐结束后有5件菜品存在明显浪费的情况,诱导增加的3件菜品均在其内,且当事人未提供餐食打包服务。经查明,2023年3月1日起,当事人为提高销售收入、增加经营利润,设置服务人员点餐奖励,引导服务人员采用“菜量偏少、不够吃、推荐特色菜品”等理由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食品浪费。目前当事人已取消点餐奖励制度,同时对其从业人员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培训,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并增加餐食打包服务。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静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
  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东北菜饺子馆”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食品案   2023年4月13日,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市宝山区怡味饭店(“东北菜饺子馆”)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食品浪费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20日,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市宝山区怡味饭店进行检查,查见当事人餐厅内虽有适量点餐的消费提示,但餐台上有大量剩品剩余,存在明显食品浪费现象。经查,当事人通过鼓励消费者点餐满200元至300元间给予菜品8折优惠的促销活动,诱导消费者超出自身饮食需求、超量点餐,达到提高餐饮服务经营额的目的,造成明显食品浪费。针对当事人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出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警告。2023年3月23日,在对当事人进行复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食品浪费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宝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3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曹氏鸭脖”餐饮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案   2023年4月18日,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市奉贤区彤芡餐饮店(“曹氏鸭脖”餐饮店)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4日,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韩村路550号的“曹氏鸭脖”餐饮店存在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行为。当日,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上海市奉贤区彤芡餐饮店在位于韩村路550号的店内经营多种蔬菜肉类以及鸭脖等卤味,采用消费者自选食材后称重计量价格的经营模式(卤味需单独计算)。当事人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4日案发,在其经营场所内开展“特辣挑战”活动,要求消费者达到点餐满28元以上,且必须选择金针菇、小油条、方便面或土豆粉三种食材的条件才可以参加挑战,同时设有“3分钟内吃完200元、5分钟100元、8分钟免单、10分钟冰红茶一瓶”等奖励形式。现查明,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4日,店内消费均价为26.31元。在上述活动中,当事人规定了必点菜品,并设置了大于消费均价的菜品价格门槛,造成食物浪费。同时,上述活动中“特辣”的程度远远大于大部分人的承受能力,截至案发有3人参与挑战,无人挑战成功,剩余大量食物,造成食物的浪费。目前,当事人已取消“特辣挑战”活动。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奉贤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4
  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胡子大厨”(徐汇万科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9日,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猪嗲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定安路第一分公司(“胡子大厨”(徐汇万科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2日,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徐汇区定安路55号一层T2-105A室的上海猪嗲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定安路第一分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张贴或者摆放反对食品浪费的标识标志,且在经营过程中,当事人也未能主动对消费者进行反食品浪费提醒。上海猪嗲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连锁餐饮企业,在上海已开设门店近90家,规模较大,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2023年4月17日,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和行政指导,要求总公司以点带面,在上海的所有门店开展反食品浪费培训及整改,确保产生实效。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5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友达面馆”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且造成明显浪费及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5月6日,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市静安区昊辰饮食店(“友达面馆”)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且造成明显浪费及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27日,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民和路171-173号1层的上海市静安区昊辰饮食店开展检查时,查见当事人自2020年初起举办“牛蛙面挑战赛”,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大胃王”概念视频,征集广大网友参与挑战。活动规则为限定一人在20分钟内吃完巨无霸牛蛙拌面,挑战成功则免单奖励,挑战失败则按原价支付。挑战赛提供的“巨无霸牛蛙拌面”总重约1750克,远超《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版)》的推荐摄入量。截至案发,逾240人参与挑战,约九成未挑战成功。对于未完成挑战的消费者,当事人仅对提出打包需求的消费者提供打包服务,对剩余面条等其他食品作为餐厨垃圾处理,且当事人未在店内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静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供稿:市局稽查处、食品协调处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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