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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 “四化”巩固提升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6 05:18:41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88    评论:0
导读

为落实《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巩固2022年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成果,提升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四化”巩固提升行动。

  为落实《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巩固2022年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成果,提升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四化”巩固提升行动。   实现一户一档电子化   农批市场开办者通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入场销售者电子档案,如实记录入场销售者主体信息及食用农产品名称、进货渠道、产地等基本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电子档案内容准确、真实、完整,并与总局推广使用的农批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录入的基础信息保持一致。销售者电子档案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停止销售后6个月。   实现溯源信息实时化   销售者将食用农产品信息全部录入(上传)市场开办者使用的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系统,经市场开办者入场查验通过或快检合格后入市销售。销售者及时录入所售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信息、数量批次信息,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市场开办者即时通过追溯系统验证销售者上传的交易品种、数量、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落实入场查验和留存凭证的责任。   实现系统使用便利化   督促市场开办者及时升级系统、整合功能,提升系统使用的便利性。通过信息化追溯系统,市场开办者可动态管理入场销售者电子档案,即时开展入场查验,查看入场销售者进货台账等信息,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优化信息传递,实现首站销售者录入一次,本批次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按销售批次逐批传递,下游环节无需重复录入,同时满足销售者进销货管理等功能;消费者通过扫码可实时查询食用农产品追溯信息,提升消费获得感和安全感。   实现基础数据集成化   农批市场开办者可通过设置监管端、对接监管平台、分配监管账号等多种方式,实现农批市场食品安全基础信息集成化、可共享。监管人员可通过信息化追溯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对主体信息、溯源信息、快检数据等进行即时查询,实现食品安全监管高效便捷。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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