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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5 05:04:51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78    评论:0
导读

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极端重要性,为倡导厉行节约、防止餐饮浪费,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积极行动,坚决遏制餐饮浪费势头。现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

  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极端重要性,为倡导厉行节约、防止餐饮浪费,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积极行动,坚决遏制餐饮浪费势头。现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   01
  杭州蔚觉创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9日,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杭州蔚觉创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近日,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检查期间,发现杭州蔚觉创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未在经营场所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当事人也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02
  上海福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案   2023年4月3日,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福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且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前期,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381号8号楼209室的上海福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查见上述经营场所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03
  上海芽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案   2023年4月27日,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芽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并造成明显浪费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前期,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上海芽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在供消费者使用的菜单上,对其经营的菜品“鸡隔膜串”标示:“我要吃鸡不吐骨,三串起点哦”字样。当事人不仅未主动提醒顾客适量点餐,而是以单串制作不方便为由,以三串起点的方式对外进行销售。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在当事人后厨垃圾桶内发现消费者吃剩的2串“鸡隔膜串”及较多的米饭,造成了明显的食品浪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供稿:食安协调科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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