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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2 05:01:20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98    评论:0
导读

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以来,安庆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上下联动,重拳出击,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对违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的案件。现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布。

  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以来,安庆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上下联动,重拳出击,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对违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的案件。现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2:
  安庆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庆市开发区久源烟酒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2023年4月21日,安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安庆市开发区久源烟酒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的行为进行查处,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7.59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久源烟酒商行从上门推销人员手中购进分别标注为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酒、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酒、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系列白酒,在店内进行销售。上述白酒经相关生产厂家鉴定,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被公安部门依法扣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安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制造者的商品以及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标志,具有显著特征和排他性。打击商标侵权,对营商环境的优化,知识产权的保护,保障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有着重要意义。同时,通过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也是对商品生产者、商品经营者、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案例5:
  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安庆市迎江区宏佰烟酒商行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2023年3月30日,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安庆市迎江区宏佰烟酒商行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19日接到投诉,安庆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安庆市迎江区宏佰烟酒商行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店内有标注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系列白酒、标注为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系列白酒、标注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系列白酒。经生产厂家辨认,该产品不是其酒厂生产产品。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产品进行扣押。经查,当事人从上门推销人员手中购进上述白酒,当事人未查验也无法提供供货商的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和进货单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从本案情况来看,当前有部分烟酒商行的经营者存在侥幸心理,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其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 不仅严重侵犯了商标人的利益,更影响了市场品牌管理秩序,而且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白酒可能会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因此,监管部门对烟酒商行进行监督检查,不仅切实保护了酒厂的合法权益,而且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和市场经营秩序。   案例7:
  怀宁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怀宁县添缘居民宿馆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4月12日,怀宁县市场监管局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怀宁县添缘居民宿馆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以及宴席大厅和包间内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怀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场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怀宁县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辖区餐饮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对餐饮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法律震慑,从法律层面遏制餐饮浪费行为,充分发挥法律引领和规范作用。   案例9:
  安徽省望江市场监管局查处望江县大转盘饭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4月21日,望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望江县大转盘饭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11日,望江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日常监管工作安排,依法对望江县大转盘饭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吧台、大堂、包厢内等醒目位置均未粘贴有关反食品浪费的标识。经查,当事人在开业以来,均未在大堂、包间等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望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反食品浪费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作为餐饮服务者,更应当履行餐饮经营者的义务,对消费者予以正向引导,及时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提倡光盘行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餐饮食品浪费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引导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树立厉行节约理念,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
  案例10:
  安庆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庆市粤伴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案   2023年4月18日,安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安庆市粤伴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安庆市粤伴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在厨房内发现有2名厨师在厨房从事食品加工活动,2名厨师未能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同时,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该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该公司陪同检查负责人邵某某也未出示其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经查,当事人未落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也未提供其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60号令)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安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六)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当事人未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导致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常抓不懈,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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