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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这5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有昂刺鱼、大黄鳝、鳊鱼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2 05:00:56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71    评论:0
导读

5月10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7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1批次,其中,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5月10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7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1批次,其中,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分别为蚌埠润瑞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昂刺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芜湖市镜湖区懒人果蔬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联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合肥)销售的大黄鳝,恩诺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蚌埠润瑞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联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合肥)销售的小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源性食品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药物残留超标。   腐霉利是一种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甲氧苄啶是合成的抗菌药和磺胺增效药。具有抗菌谱广、性质稳定、体内分布广泛等优点。目前,我国已批准使用的甲氧苄啶,是作为增效剂与磺胺类药物联合使用。动物产品的甲氧苄啶残留,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但长期大量摄入甲氧苄啶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导致胃肠道反应、皮肤过敏症状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规定,甲氧苄啶在鱼等动物产品中残留限量为50μg/kg。黄鳝中检出甲氧苄啶残留超标可能为养殖者未严格遵守用药休药期等相关规定而导致。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7期)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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