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东营区早船饭店加工的海蜇皮,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滨州市沾化区利国乡凤龄综合超市销售的酱卤猪头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垦利区垦利街道春意水产店销售的海水虾,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钾明矾、铵明矾)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按标准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过量摄入铝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为500mg/kg。 亚硝酸盐是一种具有护色和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肉制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亚硝酸盐作为护色剂,可以使肉制品呈现鲜艳、美好的颜色,同时还具有防腐作用,可以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长期食用亚硝酸盐超标的肉制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卤肉制品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的最大残留量不得超过30mg/kg。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具有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二氧化硫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在鲜水产(仅限于海水虾蟹类及其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1g/kg。 此外,还有2批次食品分别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其他污染物问题,分别为东明县张怀轩香油坊生产的香油(生产日期/批号:2022/10/29,规格型号:2斤/桶),酸价(以KOH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招远市多乐同韩式料理餐厅使用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不合格产品信息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12.xlsx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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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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