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未主动提示提醒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设置最低消费等违法行为,切实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东营开发区淮味鼎酒店设置最低消费额案
2023年4月28日,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东营开发区淮味鼎酒店设置最低消费额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4月9日,根据举报,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东营淮味鼎酒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作为餐饮服务经营者,不接受单独点菜,不设单个菜品,只能由酒店配餐,且当事人在其点餐本上标有顾客消费298元/位、368元/位等最低消费标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七条第四款、《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七条第四款、《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十)项的规定,东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1000元的行政处罚。4月18日,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饮食习惯和用餐需求,提供多种选择、价格透明的菜品和服务,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不得设置最低消费标准,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切实融入到餐饮服务消费的全过程。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查设置最低消费标准、不主动承担制止餐饮浪费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