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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情况公示(2023年第2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0 04:51:09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64    评论:0
导读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   01
  北京顺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北京顺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问题。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2
  北京花鸟迎春家具店(招牌名称:小笼包)   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3
  北京马海云小吃店(招牌名称:家常菜)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4
  北京帅莉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小烧烤)   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5
  北京李强记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李强记餐饮)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供稿:餐饮服务科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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