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加大工作督导、调度力度,濮阳市人民政府食安办印发《关于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月通报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6月起,对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通报。
《通知》强调,一是建立工作指标,明确任务方向。紧紧围绕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建立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包保督导任务完成率、食品安全总监和(或)食品安全员配备率、监督抽检任务完成率、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达标率、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达标率的通报指标,明确责任科室,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二是推进日常调度,强化跟踪管理。通过实行月通报制,督促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和市局食品监管相关科室认真梳理月度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动态完成情况,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及时补缺补差,确保年度食品安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落地。三是聚焦树正导向,强化结果运用。依托《濮阳食品安全信息》,每月编发工作专刊,通报各县(区)上月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排名,专刊呈报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同时送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人,将食品安全压力传导到位,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全力以赴完成食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供稿:市局食品安全协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