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特殊群体消费品及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连日来,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管局严把“三关”加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01
严把经营资质关
加大对商场超市、母婴用品店、月子中心等特殊食品经营单位监管力度,严查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特殊食品行为,督促经营者亮证、亮照经营,并按规定设立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做到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分开销售,杜绝特殊食品和普通食品混放销售,并要求经营者在醒目位置公示经营许可、日常监管信息、经营承诺书、告知书等内容。
02
严把流通安全关
一是大力规范专区(专柜)销售,重点检查在医疗机构外是否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及无中文标签的婴配乳粉等,严查食品购销票据、台账,确保在售婴幼儿乳粉、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来源渠道合规可追溯;二是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三是要求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贮存和销售特殊食品,并定期查验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确保特殊食品安全有效。
03
严把宣传内容关
严查经营户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标签、说明书标识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尤其是涉及张贴宣传、图表,播放音频、声像资料,开展比赛、竞赛活动等情况,对于涉嫌误导诱导、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防夸大、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确保特殊食品宣传内容规范合法。
目前,检查各类大型商超10家,母婴用品店49家,月子中心1家,保健品店23家,责令整改问题隐患7条。
供 稿 | 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