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进口命令检查的食品现状 目前与我国相关的韩国进口命令检查的食品现状详见下表:
(多菌灵、噻虫嗪、三唑醇、三唑酮)
(啶虫脒、灭幼脲、杀铃脲、毒死蜱、咪鲜胺、氟氯菊酯、咯菌腈)
命令检查的流程 首先,韩国食药部命令相关经营商在韩国试验检查机关或韩国公认的国外检查机关进行检查。 其次,向进口商送达检查命令书(包含检查命令食品、相关经营商、检查项目、时间、试验方法等)。 最后,在进口申报前对食品进行的检查命令将公布在韩国食药部官方网站上。 03
命令检查的实施方法 进口食品等进口销售商在进口申报时向管辖地方食药厅提交所需文件(检查结果、安全性资料),未提交则退回进口申报书。 04
命令检查的解除条件 在下列情况下,可解除全部或部分命令检查: 1. 命令检查到期。 2. 自命令检查之日起进行300件以上检查,结果该检查项目未出现不合格情况。 3. 自命令检查之日起进行2年检查,结果该检查项目未出现不合格情况。 4. 命令检查中的进口食品、国家、境外生产企业中的一部分满足第2项或第3项条件。 5. 韩国食药部下达命令检查的原因消失,认为有必要解除命令检查时。 本文由编译,供网友参考,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网站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