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来临,节日期间食品销售将呈阶段性增长,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健康消费。
一、选购食品时,应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过《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食品经营单位选购,要注意索取并保留相关购物凭证。
选购预包装食品,应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不选购包装破损、漏气、鼓包、胀袋等食品,包装上应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联系方式等标注。
选购散装食品,需查看销售环境是否干净、整洁,容器或外包装上的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需加盖封闭销售,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和无防蝇、防尘、防虫设施以及外观形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不要购买“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来路不明的食品,慎买临近保质期食品。
选购进口食品,必须附有中文标识、说明书。可以查看通关单、卫生检验检疫的相关手续和原产地证书。
选购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保存环境、温度等是否符合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标示的贮存条件要求,贮存设施设备是否有效运行。
二、选购鲜肉品时,要查看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选购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时,查看产地证明、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等。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不明来源的野生蘑菇或野菜,不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
三、参与食品团购时,要仔细察看供货渠道和供货商资质,收货时要及时查验产品品质,特别注意具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是否按要求储运。要注意保留发票、电子订单、支付页面等消费凭证以及相关聊天记录、产品的宣传介绍与服务承诺等信息。
节假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消费者如发现食品销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违规销售,可及时拨打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45,维护自身合法权益。